各有关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自成立以来,在支撑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开展全国建材行业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制修订、政策研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优化专家委委员专业和知识结构,提升专家委专业化服务能力,扩大专家委影响力,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发挥好专家委作用,有效推进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安全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征集第二批专家委候选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委员推荐重点
(一)重点领域、方向
本次重点征集从事建材行业工业设计、非金属矿材料、先进陶瓷材料、纤维及复合材料、人工晶体材料、先进玻璃材料、房建材料、数字化智能化、固废资源化利用等领域以及绿色低碳、教育与人力资源等方向的顶级权威专家。
(二)推荐重点
1.院士、长江学者,以及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等高层次人才类别计划的承担人及学科建设带头人。
2.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建材行业上述重点领域工作的专家学者;承担国家、行业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和科学工程负责人,重大科研攻关和重大成果转化带头人等。
3.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建材行业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或具有国际视野的科技工作者。
二、专家委主要职责
(一)受联合会委托,参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法规和规范、科技项目、标准的研究制定与宣贯工作。
(二)受联合会委托,编制建材行业纲领性、战略性、指导性文件。
(三)受联合会委托,对行业科技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及教学成果进行论证评审与鉴定评价。
(四)受联合会委托,参与建材科技奖励、技术革新奖等行业级科技奖励的评审工作,以及国家科技奖等国家级奖项的推荐工作。
(五)受联合会委托,围绕行业科技创新战略目标,针对各产业发展面临的“卡脖子”技术瓶颈问题,提出研发方向,并组织开展技术攻关。
(六)受联合会委托,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七)承担联合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委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公道正派、学风严谨、责任心强,热心专家委工作,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为建材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长期从事建材相关研究工作,对国家方针政策和所属专业技术国内外发展现状、趋势有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标志性成果,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委交办的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鼓励45岁及以下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专家担任专家委委员。
四、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参加专家委的活动,查询专家委的有关技术资料。
2.优先推荐为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政府部门的专家库专家,参与国家科技奖、重大行业政策、重大示范项目等的评审工作。
3.优先参与建材科技奖、科技成果鉴定、科技项目论证、行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国家科技奖提名等行业科技评审工作。
4.优先推荐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其科技成果同等条件下优先提名国家科技奖。
5.优先参与联合会组织的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
6.优先承接联合会委托的技术咨询、为政府及企业服务等项目或任务。
7.对专家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义务
1.遵守专家委工作规则,服从专家委的领导,执行专家委的决议和决定,完成专家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2.开展符合工作规则规定的各项活动,参加专家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3.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第二批专家委委员人选由专家委学部首席专家、学部主任或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条件资格推荐。
(二)请被推荐专家按要求填写《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与登记表》(见附件,附件电子版请登录www.cbmf.org下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2023年10月11日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及盖章件发送至jclhhkjb@163.com。纸质版材料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科技发展部。
(三)联合会将对推荐和征集的委员人选进行统一审核,对确认聘请的专家委委员颁发聘书。
联系人:张 萌 罗 宁
电 话:010-57811065、15801319863、010-57811082
邮 箱:jclhhkjb@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南配楼二层12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