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申请,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江苏省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江苏金月建材有限公司公司超低排放评估监测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8日。
链接:江苏金月建材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