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规章    
    生产技术   
    技术规范   
    法律法规   
    行业规章   
    产业政策   


当前位置: 政策法规 行业规章
工信部原[2009] 575号 《工信部:关于抑制产能过剩的通知》
阅读次数:2774 添加时间:2010/7/27 发布: 管理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
引导水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原[2009]5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工业主管部门:

    今年以来,在中央实施“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一揽子计划的刺激下,我国水泥工业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总体保持了较好发展势头,生产快速增长,经济效益稳定提高,节能减排成效显著。与此同时,水泥行业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的矛盾也日益显现。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调控和引导,必将对近年来结构调整所取得的成效造成严重破坏,影响水泥工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发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水泥行业管理工作,我们结合当前水泥工业发展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水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上一篇:国发[2010] 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国发[2009] 38号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地址:南京市南京市云南路31-1号 邮编:210008
江苏省建材行业协会 苏ICP备160019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