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
为抑制水泥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我司已委托中国水泥协会在开展调查研究和相关工作基础上拟定了《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提高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化水平,现将《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你们组织有关单位认真研究,于2009年9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返回我司。
联系人:黄瑜 吕桂新
电话:68205580 68205578
附:《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