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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水泥产业政策走向
阅读次数:2020 添加时间:2020/12/16 发布: 管理员

 “十三五”期间,水泥行业认真贯彻国办发〔2016〕34号文件精神,通过严禁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推行错峰生产、推进联合重组和严肃减量置换,压减了一部分过剩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政策法规,实现了行业稳增长、调结构、促创新、增效益。一是错峰生产政策红利显著减量置换政策起到了遏制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的作用四法一政策”给水泥新建和存量项目予以约束检查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完善;是推进了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四五”期间水泥行业坚持产业政策引导,坚持推进行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工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鉴于去产能是长期任务,污染防治是持久战,水泥错峰生产应当常态化。下一步将推动全国水泥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承担民生供暖和协同处置任务的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各地在采暖期、春节期间、酷暑伏天、雨季、重大活动和重污染天气结合实际开展错峰生产。

(二)减量置换政策从严根据“十三五”期间产能置换执行情况,考虑到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提升,要想真正实现减量,有必要加大减量置换比例,从1:1.25提高到1:1.5,取消迁建项目等量置换的优惠。国家规定的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加大减量力度置换比例提高到1:2。今后违反错峰生产规定和停产3年以上的僵尸产能均不得用于产能置换。对于水泥企业和磷化工企业联合在湖北、云南、贵州、四川、安徽五省新建利用磷石膏生产水泥项目,给予产能等量置换的优惠政策。将进一步有序跨省置换,加大跨省置换的减量比例到1:2,减轻跨省置换给建设项目所在地带来的新增产能压力。

(三)建立市场化去产能机制,设立结构调整基金创新试点目前行业效益稳增长主要是得益于产业政策红利、大企业市场主导和协会的协调服务作用。因此,利用现阶段市场需求稳定,企业效益尚好的时机,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市场化去产能机制,设立结构调整专项基金创新试点是当务之急。下一步还将加快水泥粉磨站企业市场整合、加大淘汰落后力度。

(四)水泥行业应急减排措施与绩效分级6月底生态环境部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在空气预警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有条件的城市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区域统筹的方式,实行轮流停产减排。

(五)推动水泥行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工信部《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厅原〔2020〕39号)将推动水泥行业重点形成数字规划设计、智能工厂建设、自动采选配矿、窑炉优化控制、磨机一键启停、设备诊断运维、生产远程监控、智能质量控制、能耗水耗管理、清洁包装发运、安全环保管理、固废协同处置等集成系统解决方案。

(六)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2020年底前将保留的重要工业产品(包括水泥)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给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来源:摘自李琛2020年全国水泥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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